行政檢察客體類型建構及其規(guī)制功效初探
[中圖分類號]D91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175(2025)02-0112-10
一、問題的提出
步人新時代,我國行政檢察工作快速發(fā)展并取得了長足進步。然而,相較于刑事檢察、民事檢察等檢察工作,行政檢察依然處于起步階段,被視為“短板中的短板""弱項中的弱項"[1158。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與長期以來學界和實務界對構成行政檢察法律關系基礎理論的研究關注度不高,鮮有對相關主體、對象、客體等核心范疇、重要概念的界定與詮釋,以及與行政檢察自主知識體系構建滯后等都呈正相關的關系。(剩余1717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