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副局長向姐夫索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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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木立利用擔任湖北省孝昌縣教育局副局長,掛職該縣花園鎮(zhèn)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其姐夫黃某等人牟取利益,并多次索要財物折合人民幣達194.6萬余元。2025年5月8日,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對楊木立作出終審判決。
向姐夫索賄155萬元
楊木立,1977年7月出生于孝昌縣,大學本科文化程度,2010年12月起任孝昌縣教育局副主任科員、黨組成員兼工會主席,2015年12月任孝昌縣教育局副局長,2021年10月任孝昌縣紅十字會四級主任科員。(剩余3159字)